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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民族建筑研究会书画艺术专业委员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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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别报道
文房清趣之曼妙
发布时间:2017-09-12       来源:民建会艺专委官网

  关于书法艺术界说的观点许多,笔者对书法艺术的界说是“以汉字书写为根底规律的翰墨造型艺术”。


  这必界说的提出是从这样几个方面考虑的:


  界说归纳了书法前史演进的进程,体现前史打开与逻辑联系的共同性。从“汉字书写”到“翰墨造型”不是简略的概念递进,而是有着深化的内在联系的。这既是书法前史的演进进程,也是书法打开的逻辑进程。书法美学的研讨也将沿着这个前史头绪推演逻辑联系,然后到达前史与逻辑的共同。一起,“书写”与“造型”两个概念的递进,还标明了书法由有用到艺术的转化。书法履历了由有用,到有用与赏识的两重性,到有用性根本消失成为实在艺术三个阶段。书法艺术的“界说”应当归纳这种前史与逻辑的递进性。


  界定了书法艺术以汉字根本形状为依托的准则,着重了书写“根底规律”的重要效果。“书写汉字”是书法艺术最重要的形状根据,是书法艺术不行脱离的根底。书法脱离了对汉字的书写,将会成为无源之水、无本之木,沦落为三流水墨画。可是,汉字“书写”与“书法”又是有本质差异的。“书法”与“书写”质的不同在于书者是依照“规律”进行“书写”。这中心发作的根本改动,一是书写者的主体位置愈加出色,书写由客观有用为主向片面表达为主改动;在有法可依的根底上,拓宽了书写者个人心里表达的自在度。二是手法、东西愈加丰厚,简略的翰墨打开成文房诸宝,承载字的质地也从兽骨打开为无限丰厚的原料;三是由单纯写“字”打开为写“法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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